2016年,黄石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六次会议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开展廉政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任务,纳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会议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强化警示教育,用好身边的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干部职工上一次廉政党课,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结合道德讲堂组织学习“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典型事迹,教育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倡导良好的职业操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崇尚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清白从业,干净干事。
(三)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等各项廉政谈话制度,要求“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廉政谈话,每人每年不少于6次。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暴露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诫勉谈话、提醒、警示和疏导,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
二、强化督责问责,落实“两个责任”
(一)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书》。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书,落实好责任状的签订和责任分解。实行市残联“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理事长与各科室、会属各单位负责人,各科室、会属各单位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市残联“一把手”与各县(市)区残联“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书。做到市残联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残联“一把手”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残联业务工作中,做到与残疾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党政主要领导全年要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二)完善督责问责工作机制。按照市委部署,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主题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探索实行痕迹管理制度,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形成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落实链条。各级残联、会属各单位要明确督责问责的责任主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要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牵头组织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健全监督检查和相关制度,完善干部职工岗位管理制度和行政过错追究办法,不断加大问责力度。要建立责任分析、检查监督、责任倒查等制度,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现象,实行“一案双查”,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每周公开全体干部职工的专题政治学习、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运用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奖金相挂钩。要加强与市纪委第二纪工委的联系沟通,确保我会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三)围绕工作重点开展督责问责。要通过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务廉政接待、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禁送节礼等方面进行检查。要加强对残疾人扶助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救助对象筛选是否公开、公平、是否存在“黑箱操作”、资金使用安全性等内容。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自觉接受监督,不踩“红线”、不闯“雷区”。要加强与服务单位、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广辟信息渠道,听取意见反馈,促进风气提升。
(四)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督责问责。要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勤廉当面报告活动,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利用权力牟取私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消费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同时,严肃法纪,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财务、救助项目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切实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
三、落实八项规定,坚持纠正“四风”
(一)深化“四风”整治。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加大明察暗访和点名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针对“隐身衣”、“换马甲”、“新变种”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
(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直属单位负责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完善残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监管,对一些诸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减免、救助补助对象确定等敏感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以完善的制度体系来管事管人,使干部职工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各类行政权力运行事项,从根本上达到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和反腐倡廉的效果。努力实现“每名干部都有制度约束、每个岗位都有制度管理、每项工作都有制度规范”的目标任务。
(三)严格实行“阳光政务”。一要实行阳光决策。凡涉及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安排和大额经费开支一律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要实行阳光审批。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减、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等涉及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的工作流程图,并实行受助对象网上实名制录入、核查,不断推进残疾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要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要按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单位内部公开栏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列支、项目经费安排、重大事项决策等,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黄石市残联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事务信息,做好残疾人密切关注的残惠政策的发布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