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1-10

黄纪发〔2018〕17号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恪守“十一个严禁”。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遵守“十一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利用电子商务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扛实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把纠正“四风”、严守“两节”期间的纪律规定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纪律教育,通过传达学习、谈话提醒、廉政短信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明规矩;要强化日常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针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财政、税务、人社、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新问题;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一寸不让,严查快办。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充分用好“一网一微”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实时举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12388   15072012388

网站举报: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http://www.hsjwjc.gov.cn/),点击“举报投诉”;

微信举报:关注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黄石”(hsjwjc),点击“在线举报”。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