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8-31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鄂政残工委发〔2026〕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湖北省“十五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投资于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提升全省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新贡献。

到2030年,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生活品质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较为明显的进展。

二、筑牢基本民生底线,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一)扎实开展农村残疾人常态化精准帮扶

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落实到户产业奖补、帮扶小额信贷、实用技术培训等政策,支持农村低收入残疾人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

(二)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

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依托大数据能力平台和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存在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进行收入豁免和支出扣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或三级精神残疾人,可根据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或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三)建立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险

落实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等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政策。稳步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持残疾人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加大残疾人工伤保险参保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效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依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四)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有条件地方可将生活补贴覆盖范围向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延伸,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延伸。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完善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等公共事业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或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对残疾人提供门票免费等优待。全面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人民警察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政策。

三、加强残疾人创业就业,帮助残疾人家庭增收

(一)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和水平

实施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行动,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等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政府开发的公共服务岗位和公益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依托各类辅助性就业机构依法依规帮助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规范发展“互联网+”居家就业模式。优化残疾人创业金融服务。

(二)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建设,支持公共实训机构开设面向残疾人的培训项目。残疾人自主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大力开展新职种新业态培训和定向定岗培训,强化培训后跨部门协作帮扶就业。举办第八届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优先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全链条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导师、职业能力评估师、就业辅导员队伍,2030年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全覆盖。完善省残疾人求职招聘信息平台,持续开展就业援助季、就业宣传月、走访拓岗等活动。开展残疾人大学生“一对一”精准服务,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实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权益维护

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依法查处通过虚假安置残疾人骗取税收优惠等行为。保障残疾人在入职、体检、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督促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合理便利。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严厉打击就业歧视、强迫劳动等各类侵权行为。

四、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一)大力开展残疾预防

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鼓励各级残联设立残疾预防科普展厅,常态化开展残疾预防科普教育。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控,做好疾病致残防控;加强耳与听力健康、眼健康服务,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实施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实施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致残。

(二)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城乡康复资源合理布局,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做优做实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平台,开展质量评估,提升康复救助数智化管理水平。

(三)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完善实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支持各地建立辅助器具服务站,推广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更换等服务。加强康复辅助器具领域标准化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四)完善全学段残疾人教育体系

实施“十五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以县级为单位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园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适龄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评估机制,规范送教上门服务内容和流程,探索送教进社区、进“阳光家园”。扩充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推动特教学校增设中职部(班)。支持职业院校增设特教部(班),支持残疾学生中职高职贯通培养。支持省内高校通过单招方式招收残疾学生。

(五)加强特殊教育保障

全面推进全学段融合教育,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或配备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加强资源教师配备,完善学前康复教育与义务教育转衔机制。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覆盖全学段残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华中师范大学和襄阳职业技术大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将特殊教育纳入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为残疾人参加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

(六)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

完善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照护为专业支撑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依托城乡社区新建或改扩建嵌入式、小型化照护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家门口的托养照护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实现每个市(州)及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区)至少有一所能够提供集中托养照护服务的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收住重度残疾人。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机构按程序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认定范围。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制定完善托养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助残科技创新,打造科技助残应用高地

(一)支持助残科技创新研发和产业发展

将科技助残纳入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计划、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常态化助残科技需求调研和征集机制。聚焦重大致残疾病防控和残障功能重建等需求,开展人工智能、脑机接口、机器人、智能康复辅具等助残产品研发,培育一批全国有影响的科技助残创新成果。发挥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等国家和省级科技助残重点联系地区作用,搭建湖北省科技助残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二)加快助残科技转化应用

举办科技助残创新应用大赛,建设科技助残展示体验空间,推广助残科技优质成果。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支持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助残科技应用场景,推动助残产品技术进服务机构、进办事窗口、进社区生活圈、进残疾人家庭。

(三)强化政策保障

开展助残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产品和技术依规纳入医保、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目录范围,促进形成产业规模化应用。推进科技助残产权服务,加强科技助残金融支持。培养残疾人测试、体验人员队伍。宣传助残科技优秀典型,开展科技助残慈善公益行动。

六、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全场景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

(一)完善残疾人权益法规政策保障

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将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纳入省“九五”普法重要任务,实施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为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在各级人大、政协中提供履职便利。

(二)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

健全残疾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助残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重点信访事项联动化解机制,健全涉残疾人“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

(三)统筹推进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深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在城市更新、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强救灾、应急场所无障碍建设。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无障碍环境认证。县级以上建立无障碍环境促进和监督员队伍,开展体验督导。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提供优惠停车服务。完善无障碍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促进文旅融合。

(四)深入推进信息交流和服务无障碍

鼓励重要应用软件、服务平台的无障碍优化。电视新闻节目按要求配播手语,扩大配备同步字幕或手语的节目范围。提升无障碍电信服务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应用。

七、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一)扩大残疾人文化服务供给

推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支持残疾人参与全民阅读。增加无障碍广电视听节目供给。支持特殊艺术阵地建设。举办第十二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支持残疾人参与新大众文艺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

(二)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健身活动,推动开展线上和智能化残疾人体育赛事。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加强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梯队建设和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队伍培育。支持残疾人体育阵地建设。

八、强化残疾人事业支撑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完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政策做好残疾人事业保障经费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一般预算统筹安排,按规定对残疾人就业及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予以积极支持。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支持尚未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的市、县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支持运行状况良好,有迫切改扩建需求的市、县级康复、托养中心实施改扩建。建好省盲人按摩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建设盲人按摩医院。加大各类服务设施运营和设备配备更新补助力度,促进服务设施规范运营。支持地方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推动数智残联建设,加强残疾人数据治理,深化跨部门涉残数据汇聚共享。完成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专业人才培养

加快建立残疾人服务标准化体系,引导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专项能力培训。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开设康复照护、辅助技术、融合教育、无障碍等相关专业。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和实践研究。

(四)深化残联改革和能力建设

强化以县域为单元的统筹发展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乡镇(街道)履责清单和村(社区)工作事项指导目录。推动残疾人服务融入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促进助残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功能。深化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落实未落户常住残疾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有关政策。规范残疾人证管理,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接受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及便利服务。完善省、市、县三级残联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残疾人干部和人才培养,用好基层专职委员。加强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积极促进残疾人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环境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融合、共享”价值理念,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擦亮“爱铸荆楚”品牌。深入开展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支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发展。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残疾人结对帮扶。开展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表彰活动,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

(六)防范化解残疾人工作领域风险隐患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化解残疾人工作领域安全隐患。强化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能力、安全制度和日常检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对残疾人给予优先照顾安排。

九、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实施好本规划是全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规划任务。各地要强化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合理安排本规划提出的任务。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